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信息管理职责、内容和要求,确保公司各类信息在公司各管理层及部门、岗位和人员之间及时传递,并按规定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通报,确保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及时性、安全性及准确性,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自我约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信息公开、通报、沟通和交流管理。
3.职责
1)公司领办公室负责公司会议、专题会议的组织,传达、通报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安全评价技术和控制过程,评价报告内部审核和安全评价报告专家评审的建议和意见,公司经营现状、发展规划,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奖惩决定和公司领导认为需要通报的事项;
2)公司总经理、业务主管副总、总工程师和数据管理员负责各类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案例的收集、辨识、整理和通报、学习;
3)公司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公司业务主管副总、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全评价控制过程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核和安全评价报告专家评审的建议和意见等安全评价技术业务信息通报、学习;
4)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职业业资格培训、员工技术培训等继续教育信息通报;
5)公司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评价、法规及相关政策和技术业务知识的通报、学习;
6)公司安全评价、管理和其他技术人员负责工作过程中获取的业务信息的收集和汇报,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信息通报、学习。
7)公司办公室按规定负责向公司属地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通报相关服务信息,按规定向服务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通报开展现场技术服务项目的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指导。
4.管理要求
4.1信息通报方式
信息通报方式形式多样,主要有:
1)公司会议、部门会议、专题会议;
2)电话、内部局域网、QQ邮箱、短信、微信;
3)与员工直接面谈;
4)公司文件、通告、通知等;
5)外聘专家讲座;
6)通过属地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门户网站通报。
4.2信息内容
1)各类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事故案例;
2)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规定、通知、公告等;
3)公司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4)安全评价控制过程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核和安全评价报告专家评审的建议和意见;
5)安全评价相关知识、技术、经验;
6)公司经营现状、发展规划;
7)事故调查、顾客投诉处理报告;
8)员工培训、考试及招聘信息;
9)顾客回访和满意度调查信息;
10)奖励和惩处决定;
11)公司领导认为需要通报的事项。
12)信息公开和通报还包括:
(1)应当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传真告知项目实施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同时登陆信息系统录入项目基本信息,并在服务结束1个月内登录系统完善项目信息[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告知书(样式)],接受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的监督抽查;
(2)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3)对安全评价现场勘察和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提出预防、隐患整改意见,当场向被评价单位进行交办,负责预防和整改效果的检查验证,并在评价报告在报告中阐述整 改情况;
(4)若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书面报告本公司领导、服务项目单位负责人和项目实施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5)应当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服务收费标准,方便用户和社会公众查询;
(6)在评价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现的安全控制要求不符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的,应当向被服务单位提出书面的预防和整改措施,同时必须及时书面报告本公司领导和项目实施地政府资质认可机关;
(7)应当在本公司网站至少公开:机构概况、内部管理制度、从业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编写的报告、服务收费标准和评价人员等信息,并且做到信息及时更新,网站有效运行[附: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样式)];
(8)所有报告和书面材料应由本人签字,严禁代签或冒用他人名义签字,项目服务结束2个月内应将全过程资料一式两份书面归档,同时制作电子文档上传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
(9)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应当公开、通报的信息。
4.3信息报告应坚持以下原则:
1)及时性原则:信息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传递。
2)准确性原则:事件描述应以实际发生情况为依据,不得含糊其辞或加入主观臆测。
3)完整性原则:为了提高决策质量,信息报告中对发生事件的描述应连贯、完整,对于部分即时信息报告应通过后续信息上报保证其完整性。
4)保密性原则:公司所有职工对于公司内部传递的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
5)有效性原则: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利用内部信息报告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实现发展目标。
6)出现特殊、紧急情况时,信息报告人可越级向公司领导直接报告。
4.4信息报告传递流程
1)公司办公会
公司办公会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等,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纪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即下发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或在公司内部进行张贴文件、通知,同时对文件进行归档、留存。
2)公司专题会
由总经理、业务主管副总经理主持。主要内容为: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规定、通知、公告、通报和工作要求的宣传学习,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安全评价控制过程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核和安全评价报告专家评审的建议和意见,及其相应的工作改进措施和要求;
会议纪录和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整理,报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形式发布或张贴通告;
3)各类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事故案例
各类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事故案例由公司各业务主管副总组织收集、辨识,及时在公司内网公示通报共享;
各类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事故案例由数据库管理员负责录入公司内网,建立管理清单,保存文件的电子版本,以便于查阅;
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和讨论,由公司业务主管副总、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主持,必须时外聘专家到公司举办讲座;
保留学习培训、讲座的记录、签到和影像;
4)管理文件
安全评价管理文件由质量管理部组织编写、修订,经公司业务主管副总、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布实施;
安全评价管理文件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核,适时进行修订,确保其与相关法规的符合性,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有效性。
5)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员工培训教育信息收集,提出招聘计划、编写培训计划,组织招聘和培训;
建立培训记录和员工培训档案,妥善保存。
公司岗位人员提出离职申请时,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该项人事变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应对措施的建议,于3日内报公司总经理。
6)事故和顾客投诉调查处理报告
事故信息包括评价报告质量事故,评价人员服务事故及顾客投诉;
公司指定人员负责对事故进行登记,建立事故管理台帐;
公司总经理、业务主管副总负责或指定人员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在5日内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总经理;
报告内容需包括完整的事故(投诉)原因、过程、处理过程、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对事故后续处置方案提出建议。
7)其他信息
向属地政府应急管理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公开、上报的相关信息,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及时文件或进入门户网站进行上报。上报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
公司领导、安全评价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属地政府应急管理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排的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以及学习培训中获得的适用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应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业务主管副总。
5.附加说明
5.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2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