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九江市鸿丰化工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贸易调拨 经营危险化学品 | |||
项目概况 | ||||||
九江市鸿丰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的企业,于2016年11月注册设立,注册资金贰佰万元整,注册地点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永昌大道西侧垒旺公告小区1栋1单元203室,办公地点位于九江市永修县永修林茂大楼三楼一房屋,属租赁场所,面积约200㎡。公司现有员工5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主要负责人:周桂萍。 企业于2019年10月26日进行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原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有公司现有经营范围为:液碱、硫酸、盐酸、甲胺、甲醇、乙醇、液氨、次氯酸钠、水解料、高温胶、107胶、硅油、密封胶、乳液、硫酸铵贸易调拨,经营有效期为2019年10月26日到2022年10月25日,在经营有效期内,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公司为扩大经营范围,特申请以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具体新申请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八甲基环四硅氧烷、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 (DMC)。 | ||||||
项目组组长 | 朱小华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 荣 | |||
项目组成员 | 朱小华、万贤飞、黄伯员、赵海林、尹光丽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1.7.1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年7月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赵海林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黄伯员、朱小华、万贤飞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九江市鸿丰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无仓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企业新增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八甲基环四硅氧烷、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 (DMC)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企业新增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不存在剧毒化学品,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该企业新增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不涉及高毒物品。 3、该企业在企业新增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过程中,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该企业新增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 号)辨识,该企业新增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该企业新增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根据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除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台账有待完善,其他基本符合安监总局第55号令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检查结果:该公司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中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件。 综上所述,九江市鸿丰化工有限公司新增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落实评价报告有关建议后,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贸易经营安全条件。 |
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