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危险化学生产企业 | |||
项目概况 | ||||||
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由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创建于1998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生产的集团型企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组建有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先后承担了多个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技术研发势力雄厚。 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初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三年后于2018年7月28日进行了延期换证,公司延期换证以来,因管理执行问题,企业在2020年6月13日发生一起一人窒息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企业在相关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了积极整改,并加强了相关的安全管理培训工作。目前生产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设施运行平稳。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范围:2-乙基-1-甲基(2s、4s)-4-(苯磺酰)-2-(甲基氨基甲酰)吡咯烷-1-羧酸(50t/a)、1β-甲基碳青霉烯双环母核(100t/a)、左氧氟环合酯(500t/a)、氧氟羧酸(300t/a左)、AEVTS(50t/a)、法罗环合物(50t/a)、法罗培南钠(20t/a),有效期至2021年7月28日。 2019年11月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考核,公司延期换证以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能有效执行,生产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设施运行平稳,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
项目组组长 | 赵海林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 荣 | |||
项目组成员 | 赵海林、万贤飞、黄伯员、朱小华、尹光丽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1.4.29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年6月22日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赵海林 | |||||
现场勘验人员 | 赵海林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黄伯员、朱小华、万贤飞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 通过对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2-乙基-1-甲基(2s、4s)-4-(苯磺酰)-2-(甲基氨基甲酰)吡咯烷-1-羧酸(50t/a)、1β-甲基碳青霉烯双环母核(100t/a)、左氧氟环合酯(500t/a)、氧氟羧酸(300t/a左)、AEVTS(50t/a)、法罗环合物(50t/a)、法罗培南钠(20t/a)生产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及定性、定量评价,结果为: 1)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生产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危险化学品的有:氢氧化钠、三乙胺、甲苯、浓硫酸、甲醇、氮气、盐酸、二氯甲烷、氯甲酸烯丙酯(ALCF)、乙酸乙酯、DMF、异丙醚、甲基磺酰氯(MSCL)、氢氧化钾、苯甲酰氯、硫氢化钠、双氧水、正己烷、镁屑、四氢呋喃、氯甲酸乙酯、丙酮、乙醇、异丙醇、亚磷酸三乙酯、醋酸、三正丁胺、氟化钾、乙醇钠、对氯苯甲酰氯、草酰氯、烯丙醇、对苯二酚、氟化氢铵、二氧化碳等。 装置存在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灼烫伤害、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冻伤、起重伤害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化学有害物质、高温危害、粉尘危害、噪声危害等因素。这些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可造成人身伤害和职业危害,也直接影响生产装置本身的安全运行。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烫是该生产装置的主要危险因素。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该生产装置的各辨识单元危险化学品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本公司生产所用的亚磷酸三乙酯为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硫酸、盐酸、甲苯、丙酮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甲基磺酰氯、氯甲酸乙酯、三正丁胺、烯丙醇属于剧毒品。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目录》(2017),35%双氧水、镁屑属于易制爆化学品。根据《高毒物品目录》,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该生产装置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涉及的甲苯、甲醇和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T18车间ABPA生产过程中,由THDP、氯甲酸烯丙酯(ALCF)制备ABPA-1的反应过程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烷基化工艺;4-BMA生产过程中,BMT与双氧水溶液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 2、主要评价结果 评价组在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评价等评价方法对工程的主要生产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为: 1)该生产装置水电等公用工程满足要求,厂址无不良地质条件,交通便利。该生产装置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防火间距满足要求。生产车间、装置周围设置环形道路,厂区道路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设置有完善的消防灭火设施,该企业消防设施已通过当地公安消防机关验收。 2)该生产装置危险工艺(氧化工艺、烷基化工艺)设置有DCS和SIS自动控制联锁系统,DCS和SI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其安全措施符合要求。生产装置平面布置、生产设备设施与设计一致。 3)该企业的各类主要证照齐全,配备了注安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学历和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4)该生产装置对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 击、触电等危险设置了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可以较好的预防各类危险的发生。 5)该生产装置设置有完善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该装置对生产中存在有毒物、噪声振动和高温热辐射等职业危害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与设施,使尘毒、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害得到了较好控制。 6)该装置的各类主要证照齐全。 3、评价结论 从总体上看,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2-乙基-1-甲基(2s、4s)-4-(苯磺酰)-2-(甲基氨基甲酰)吡咯烷-1-羧酸(50t/a)、1β-甲基碳青霉烯双环母核(100t/a)、左氧氟环合酯(500t/a)、氧氟羧酸(300t/a左)、AEVTS(50t/a)、法罗环合物(50t/a)、法罗培南钠(20t/a)生产装置产品、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相关安全生产证照齐全,现有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且运行正常。 多年的生产实践表明:该企业生产工艺成熟,装置、设备运行稳定。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重视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目前主要安全隐患已经消除。 综上所述: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2-乙基-1-甲基(2s、4s)-4-(苯磺酰)-2-(甲基氨基甲酰)吡咯烷-1-羧酸(50t/a)、1β-甲基碳青霉烯双环母核(100t/a)、左氧氟环合酯(500t/a)、氧氟羧酸(300t/a左)、AEVTS(50t/a)、法罗环合物(50t/a)、法罗培南钠(20t/a)生产装置的风险在可接受程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