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彭泽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丰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 | 行业类别 | 非煤矿山 | ||||
项目概况 | |||||||
彭泽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3年1月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周文广,注册地点位于彭泽县浪溪镇丰岭村3组,主要从事建筑用灰岩矿的露天开采、破碎加工、销售等。该公司于2016年3月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彭泽县丰岭矿区0.1496km2灰岩矿的开采权,并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预评价、河北宏达绿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于2018年7月取得了原九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赣)FM安许证字【2018】GJ041。 彭泽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丰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现有从业人员89人,采矿许可证许可开采规模100万m3/年,设计开采规模为100万m3/年。矿区位于彭泽县城南东100°方向,直距约26km处,属彭泽县浪溪镇管辖;矿区东侧300m有浪溪-东升公路通过,与彭泽-杨梓公路相连接,西侧1km外有彭湖高速,可达九江、安庆等地,往北10.5km至长江边码头,水路上可至武汉,下可达南京、上海,交通方便。 | |||||||
项目组组长 | 黄伯员 | 技术负责人 | 陈小平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万贤飞、黄伯员、袁越、柏艳能、张挎琼、杨琼英 | ||||||
报告编制人 | 黄伯员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07.08 | ||||
现场勘验人员 | 黄伯员、万贤飞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万贤飞、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该采场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滑坡)、火药爆炸、放炮、火灾、容器爆炸、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淹溺、粉尘危害、噪声和振动等。 2)该采场法规要求、周边环境单元共有否决检查项12项,无此项1项,符合11项,否决项全部合格;普通检查项2项,符合项2项,普通项合格率100%;故采场法规要求、周边环境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3)该采场露天采场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15项,符合10项,无此项4项,不符合项1项,合格率90.9%,无否决检查项;故该采场露天采场基本符合《彭泽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丰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要求,但应落实如下整改措施或建议;及时清理边坡及平台浮石、土应及时清理;保证生产台阶坡面角不大于设计要求的60°;完善运输道路外侧挡车设施。 4)该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3项,缺项1项,符合2项,合格率100%;无否决检查项;该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基本符合《彭泽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丰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要求,但应完善如下措施;采场平台内侧排水沟应进一步规范,并保持排水设施通畅。 5)该采场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方式运输矿石至破碎系统,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该采场矿岩运输系统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9项,无此项2项,符合7项,合格率100否决检查项;故该采场矿岩运输系统基本符合《彭泽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丰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但还应落实如下建议:道路的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增设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完善运输道路外侧挡车设施。 6)该采场供配电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11项,无此项3项,符合7项,不符合项1项,合格率87.5%;否决检查项1项,否决项符合要求;故该采场供配电单元基本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但还应落实如下整改措施:完善部分不规范电气开关、线路的设置;开关进开关柜(盒),常用电气线路穿套管敷设,临时线路及时拆除。 7)该采场总平面布置单元无否决项检查;共检查普通检查项9项,符合项7项,缺项1项,不符合项1项,普通项合格率87.5%;故采场总平面布置单元应落实如下建议:办公、生活区建议移至离矿界300m外;破碎加工区离距工作台阶坡底线距离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进行爆破专题设计。 8)该采场通信系统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4项,符合4项,合格率100%,无否决检查项;故该采场通信系统单元能满足生产安全要求。 9)该采场个人安全防护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12项,符合12项,合格率100%,无否决检查项;故该采场个人安全防护单元基本满足生产安全要求,建议为凿岩工、挖掘机工和铲装工配备配备耳塞。 10)该采场安全标志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4项,符合4项,合格率100%,无否决检查项;故该采场安全标志单元基本能满足生产安全要求;但采场应完善道路等安全警示标志设置。 11)采该采场安全管理单元共有普通检查项14项,符合14项,合格率100%,否决检查项1项,否决项符合要求;故该采场安全管理基本能满足生产安全要求,但还应落实如下建议:完善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相关档案资料;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 12)采场重大安全隐患单元共有否决检查项12项,符合项6项,缺项6项,否决项符合要求;故该采场未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 13)该采场共十一个单元,否决项26项,除7项缺项外,其它全部符合;普通检查项共78项:其中缺项11项,符合64项,不符合项3项,合格率95.5%。根据安监总管一字[2016]49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没有否决项的检查结论为“不符合”且验收检查项总数中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项少于5%。”评价结论方可评定为“符合”。 14)采场应继续严格执行《彭泽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丰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以确保采场长期生产安全。 15)采场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药爆炸与爆破伤害、坍塌与滑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生产时应严格执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开采方式、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坡面角设置应符合《彭泽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丰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清理边坡浮、危石。 三、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彭泽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丰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周边环境、总体布置、配套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但后期开采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
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