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湖口县钟山乙炔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 | 行业类别 | 化工 | ||||
项目概况 | |||||||
湖口县钟山乙炔气体有限公司一家于2009年9月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为壹佰陆拾万元整,地址位于湖口县三里林场长江分场(属于金砂湾工业园内),主要从事乙炔的生产与销售。企业占地面积3.5亩,现有100t/a溶解乙炔气生产装置,企业于2009年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9]0538号),于2018年7月31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许可范围为溶解乙炔气(100t/a),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1年7月30日到期,需办理延期换证。 企业100t/a溶解乙炔气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乙炔、丙酮、电石、次氯酸钠、氢氧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乙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丙酮为第三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典型危险化工工艺,亦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项目组组长 | 朱小华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朱小华、万贤飞、黄伯员、赵海林、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06.30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赵海林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万贤飞、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物料的危险有害性辨识结果 湖口县钟山乙炔气体有限公司生产乙炔过程中涉及的物品中,乙炔、丙酮、电石、次氯酸钠、氢氧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丙酮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高毒物品、重点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典型危险化工危险工艺。 2、重大危险源辨识 湖口县钟山乙炔气体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的危险物质均未到达临界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3、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触电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中毒与窒息、淹溺;存在主要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危险度及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 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中,乙炔发生器等作业危险等级为可能危险,应引起注意。 (3)安全条件检查评价结果 企业厂址符合,平面布置方面,企业主要建筑物按功能布置,各建筑物单体间距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评价结果 1、工艺装置安全检查和工艺过程控制措施检查:乙炔生产、充装装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溶解乙炔设备》等规范的要求,生产、充装过程由于采取了相应安全设施、措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的风险为可以接受程度。 2、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强制检测设施检查:气瓶、安全附件已定期检验检测合格。 3、防火防爆措施设施检查 该企业工艺设施防火防爆设施、建筑物防火防爆设施、电气防火防爆设施以及消防设施措施标准规范的要求。 4、该企业的电气安全设施、措施符合法规、规范的要求。 5、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评价:依据《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等进行检查,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运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6、常规防护设施及其它方面安全评价:该企业常规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7、企业生产装置、设备设施与设计图纸相一致,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10多年乙炔气生产经验,且已报名国家开放大学21秋应用化工专业大专班,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5)有害因素控制评价结果 企业的防尘毒作业、防高温作业、防噪声作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6)安全管理现状检查结果 企业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日常安全管理可满足生产要求。 (7)企业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危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 评价结论: 湖口县钟山乙炔气体公司的100t/a乙炔气生产装置配套安全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项目风险可控,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