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九新天然气站及其配套项目(一期)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化工 | ||||
项目概况 | |||||||
为了满足九江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对天然气的需求,九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江西港华、九江诺贝尔陶瓷联合成立江西九新燃气有限公司,从深港燃气高压管道DN100预留接口接气,经管道输送(全线长约1.5km,该段管道属于城镇燃气管道)至新建调压站,经过滤、加热、一级调压、二级调压、计量、加臭后,将天然气降为中压A出站为诺贝尔陶瓷厂区用户供气。 本项目2025年拟供气规模1.5×108Nm3/a,2030年拟供气规模为2.5×108Nm3/a。 项目于2020年11月30日取得九江市濂溪区规划分局《关于九江诺贝尔陶瓷二期项目天然气专线管道路由规划的意见》(濂规文【2020】71号);于2021年3月31日取得九江市濂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102-360402-01-01-364361)。 | |||||||
项目组组长 | 赵海林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朱小华、万贤飞、黄伯员、赵海林、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赵海林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07.30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赵海林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万贤飞、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经辨识,该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窒息,同时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腐蚀等有害因素。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该项目需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3)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根据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必须重视安全管理措施以及Ⅲ级以上的危险有害因素的防范措施。 1、在进出站阀组区、计量区设置可燃气体检测仪表。 2、对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紧急截断间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蓄电池组的后备时间应满足站控制系统、通信系统及紧急截断阀的后备时间要求,且不宜少于2h。 3、穿跨越水利工程、河道、公路、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市政设施的管道的建设,应当遵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4、新建管道通过的区域若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距建构筑物距离要求的,企业应当提出防护方案,经管道保护方面的专家评审论证,并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4)危险、有害因素受控程度分析 通过对江西九新燃气有限公司九新天然气站及其配套项目(一期)的分析,该建设项目工艺技术成熟,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可控,能够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建设项目存在的风险在可接收程度范围。 (5)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结论 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已取得九江市濂溪区规划分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该项目厂址与周边单位和居民区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要求。厂外交通道路方便,厂址周围无人口密集区,无重要建筑设施。自然气候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满足建设工程需要,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的威胁。 该项目工艺可靠,生产中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过程中拟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本报告认为,该项目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该项目选址的安全条件、管线路由、工艺装置(设施)等,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在采取可研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其风险在可接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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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