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油墨、涂料、胶水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一期) |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 | 行业类别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项目概况 | |||||||
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于2015年7月8日经永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真德,注册地址位于永修县星火工业园。该公司主要从事油墨、涂料、胶粘剂、金属表面处理剂及配套助剂的生产、加工、销售。该公司在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征地29.95亩作为生产基地。该项目年产1500吨油墨、涂料、胶水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一期)已建成投产,其中:电子类功能性油墨500吨/a、电子类功能性胶水300吨/a、特种功能性涂料500吨/a。该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该项目现已建成并经过一段时间试生产,试生产运行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该项目由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油墨、涂料、胶水系列产品安全预评价报告》,原九江市安监局于2017年12月29日以九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7】15号文出具了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该项目由深圳天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油墨、涂料、胶水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原九江市安监局于2018年5月21日以九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6号文出具了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2019年12月,企业委托深圳天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油墨、涂料、胶水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一期)安全设施变更设计》。该项目安全设施由深圳天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为永修县第二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永修县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试生产方案于2020年6月4日经专家评审,于2020年6月24日进行试生产,设置有多种参数检测、显示、消防系统等,运行至今,生产设施运行平稳,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安装到位,运行良好。消防设施经永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合格,防雷装置经辽宁风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本溪普天防雷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外部防雷符合要求。 该项目主要评价内容包括2个甲类生产车间、2个甲类仓库,2个丙类仓库、1栋五金仓库、1栋综合办公楼、食堂、门卫等以及配套的变配电、循环消防给水设施、环保设施等。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乙二醇单丁醚、环己酮、乙酸丁酯、甲基异丁基酮、电子类功能性油墨、电子类功能性胶水、乙二醇属于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该项目涉及的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监测站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认定电子类功能性油墨、电子类功能性胶水闪点在60℃以下,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41号令、79号令、89号令修改),项目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
项目组组长 | 朱小华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朱小华、万贤飞、黄伯员、赵海林、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07.08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赵海林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万贤飞、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有:乙二醇单丁醚、环己酮、乙酸丁酯、甲基异丁基酮、电子类功能性油墨、电子类功能胶水属于危险化学品等。该项目危险化学品具为易燃液体,具有燃烧、爆炸、中毒危险性;助剂有粉尘危害等特性。 本项目涉及的化学品无监控化学品、无剧毒化学品、无易制爆化学品、无易制毒化学品、无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淹溺、车辆伤害、雷击及自然灾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噪声与振动、高温﹑粉尘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3、该项目辨识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该项目不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该项目位于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项目厂址符合相关要求,与周边的环境是适应的。 2、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选址、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等满足安全条件。 3、该项目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4、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5、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安全条件审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试生产方案经专家评审等。 6、该项目平面布置、生产设备设施与设计一致。 项目安全设施施工能够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进行施工,安全设施水平达到设计要求,现场与设计一致,正在安全运行。 7、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三、评价结论: 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