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江西华瑞能源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化工 | ||||
项目概况 | |||||||
九江华瑞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于2013年3月14日成立,经营期限为长期,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整,注册地点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流芳乡集镇,租用流芳乡集镇一港两岸的门面为经营场所,面积约60㎡,法定代表人:徐建成;经营范围为:电石、纯苯、苯乙烯、醋酸、甲醇、1,4丁二醇、醋酸仲丁酯。1,2,3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3,5-二中基苯、芳烃溶剂油、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1丁烯、石脑汕、渣油、醚后碳四、城四、合碳五(危险化学品营许可证有效期全2022年12月23日)批发:化工产品(不家化品)、江白油、杂醇、2-内人,、石蜡、煤基费电业、稳定轻经、煤具费拖轻蜡(不含危化品)、金属材料、建机材料、煤炭、兰炭、焦灾、视门及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业活动)***。经营地址为江西省湖口县力山世贸16楼门面。公司现有员工5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为颜美霞,主要负责人为徐建成。 企业于2019年12月取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有:电石、纯苯、苯乙烯、醋酸、甲醇、1,4-丁二醇、醋酸仲丁酯、1,2,3-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2,5-三甲基苯、芳烃溶剂油(6#、120#、200#)、二甲苯(邻、间、对)、甲基叔丁基醚、1-丁烯、石脑油、渣油、醚后碳四(主要成分: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重碳四(主要成分:正丁烷)、混合碳五(主要成分:正戊烷)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危险化学品;纯苯属于高毒化学品;纯苯、苯乙烯、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属于重点监管化学品;贸易调拨经营过程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 |||||||
项目组组长 | 赵海林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朱小华、黄伯员、赵海林 | ||||||
报告编制人 | 赵海林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05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赵海林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江西华瑞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无仓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企业经营的化学品中涉及的电石、氯乙酸、纯苯、苯乙烯、醋酸、甲醇、1,4-丁二醇、醋酸仲丁酯、1,2,3-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2,5-三甲基苯、芳烃溶剂油(6#、120#、200#)、二甲苯(邻、间、对)、甲基叔丁基醚、1-丁烯、石脑油、渣油、醚后碳四(主要成分: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重碳四(主要成分:正丁烷)、混合碳五(主要成分:正戊烷),属于危险化学品。 3、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企业不存在剧毒化学品。 4、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纯苯属于高毒物品。 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95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文件规定,该企业在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过程中涉及的纯苯、苯乙烯、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甲醇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年9月18日修正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7、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8、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不涉及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根据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除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台账有待完善,其他基本符合安监总局第55号令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10、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检查结果:该公司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中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件。 综上所述,江西华瑞能源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贸易经营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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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