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1300吨有机硅品技改项目 |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 | 行业类别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
项目概况 | |||||||
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1年11月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星云大道旁,法定代表人柴利兵,注册资本1542万元,经营范围为硅油、硅胶、硅树脂、硅烷偶联剂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化工材料贸易进出口(危险化学品除外)。 企业厂区占地面积20000㎡(约30亩),厂区内现有羟基硅油、二甲基硅油、聚醚改性硅油、乙烯基硅油、氨基硅油、硅烷、氟醚醛生产装置及配套辅助工程。企业已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14,许可范围:羟基硅油870t/a、二甲基硅油810t/a、聚醚改性硅油220t/a、乙烯基硅油300t/a、氨基硅油300t/a、甲基三甲氧基硅烷1400t/a、甲基三乙氧基硅烷700t/a,副产物盐酸5000t/a,30%,有效期至2024年1月17日)。此次技改生产有机硅下游产品,其中一期工程(3000t/a甲基甲氧基硅烷混合共聚物、3000t/a聚醚改性硅油、2000t/a六甲基二硅氧烷,利用二车间原氟醚醛项目部分精馏装置技改生产1000t/a正硅酸乙酯),二期工程(在三车间建设300t/a四甲基二硅氧烷生产装置)。同时为辅助本次技改项目,拆除原有丙类厂房,对现有储罐区进行改造扩容新增一座罐组,并在罐组206东侧新建仓库五。 该项目由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1300吨有机硅品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了《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1300吨有机硅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原九江市安监局以九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9】10号文出具了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原九江市安监局以九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9】15号文出具了该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2020年6月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了《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1300吨有机硅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二期工程项目项目2020年10月由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1300吨有机硅品技改项目(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了《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1300吨有机硅品技改项目(二期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九江市应急管理局以九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14号文出具了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以九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23号文出具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该项目安全设施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设计;施工单位为九江市大明锅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永修县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一期工程聚醚改性硅油3000t/a、六甲基二硅氧烷2000t/a、正硅酸乙酯1000t/a、高沸硅油(甲基甲氧基硅烷混合共聚物)3000t/a生产装置于2019年9月建成,试生产方案于2019年10月17日经专家评审,于2019年11月1日进行试生产。二期工程300t/a四甲基二硅氧烷生产装置于2020年12月建成,试生产方案于2021年01月08日经专家评审,于2021年01月20日进行试生产,设置有多种参数检测、显示、消防系统等,运行至今,生产设施运行平稳,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安装到位,运行良好。项目建设工程经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验收合格,文号:九公消验字[2017]第0065号,防雷装置经九江市蓝天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外部防雷符合要求。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三甲基氯硅烷、正硅酸乙酯、六甲基二硅氧烷、七甲基三硅氧烷、甲基三氯硅烷、甲基二氯硅烷、四甲基氢二硅氧烷、四甲基硅烷、四甲基氢环四硅氧烷、高沸物(混合物,主要含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等)、低沸物(混合物,主要含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等)、共沸物(主要成分四氯化硅、三甲基氯硅烷)、乙醇、氢氧化钠、硫酸、氮(压缩的)等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厂区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的量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产品六甲基二硅氧烷、正硅酸乙酯、高沸硅油、聚醚改性硅油及四甲基二硅氧烷,中间产品七甲基三硅氧烷、四甲基二硅氧烷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副产品盐酸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79号、89号令修改),项目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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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朱小华 | 技术负责人 | 余建川 | ||||
报告审核人 | 李兴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朱小华、万贤飞、赵海林、黄伯员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03.30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万贤飞、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本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含氢单体、三甲基氯硅烷、正硅酸乙酯、六甲基二硅氧烷、七甲基三硅氧烷、甲基三氯硅烷、甲基二氯硅烷、四甲基氢二硅氧烷、四甲基硅烷、四甲基氢环四硅氧烷、高沸物(混合物,主要含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等)、低沸物(混合物,主要含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等)、共沸物(主要成分四氯化硅、三甲基氯硅烷)、乙醇、氢氧化钠、硫酸、氮(压缩的),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毒性及化学灼烫的危险性。 本项目涉及的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本项目涉及的物料中不涉及高毒物品和剧毒化学品。 本项目涉及的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灼烫、中毒与窒息﹑冻伤﹑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锅炉爆炸、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有害化学物质危害、高温﹑噪声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3、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将该建设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对比,本项目生产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1300吨有机硅品技改项目位于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内,项目厂址符合相关要求,与周边的环境是适应的。 2、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选址、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等满足安全条件。 3、该项目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4、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5、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设立安全审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试生产方案经专家评审等。 6、项目安全设施施工能够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进行施工,安全设施水平达到设计要求,正在安全运行。 8、江西华昊化工有限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三、评价结论: 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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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