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九江筑养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套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建设项目 |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 | 行业类别 | 工贸 | ||||
项目概况 | |||||||
九江筑养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4年04月23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魏岩松,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城西港区江一路,主要经营范围:矿山机械制造、筑路机械设备制造、养护机械设备制造、机械零部件制造、建筑机械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该公司为辽筑集团下属公司,辽宁辽筑集团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公路筑养路机械设备、特种设备(A2)、燃烧设备等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和技术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企业在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投资建设了年产80套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建设项目。 项目建筑由江西匡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九江市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监理,安全设施由昆明阳光恒邦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安装到位,运行良好。消防设施于2015年12月经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验收(备案),防雷设施于2021年7月经徐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分公司检测合格;该项目现已进行了一段时间试生产,企业已对试生产情况进行了总结,试生产期间设备设施等运行良好,未发生安全事故。 | |||||||
项目组组长 | 赵海林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赵海林、朱小华、黄伯员、万贤飞、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赵海林、朱小华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08 | ||||
现场勘验人员 | 赵海林、朱小华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物料的危险危害性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油漆(铁红环氧聚酰胺底漆、丙烯酸聚氨酯磁漆、有机硅耐热面漆、有机硅耐热底漆、无机硅酸锌车间底漆基料、无机硅酸锌车间底漆浆料)、稀释剂(有机硅稀释剂、环氧稀释剂、无机硅稀释剂、丙烯酸聚氨酯稀释剂)、固化剂(环氧固化剂、丙烯酸聚氨酯固化剂)、氧气、液氧、二氧化碳、丙烷。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2)监控化学品 依据国务院令第588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该企业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无监控化学品。 (3)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国务院令第703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企业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易制爆化学品 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该企业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5)重点监管化学品辨识 依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本项目物料中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本项目油漆(铁红环氧聚酰胺底漆、丙烯酸聚氨酯磁漆、有机硅耐热面漆、有机硅耐热底漆、无机硅酸锌车间底漆基料、无机硅酸锌车间底漆浆料)、稀释剂(有机硅稀释剂、环氧稀释剂、无机硅稀释剂、丙烯酸聚氨酯稀释剂)、固化剂(环氧固化剂、丙烯酸聚氨酯固化剂)、氧气、液氧、丙烷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的化学物质。但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达到临界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生产过程危险危害性分析结果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机械伤害、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起重伤害、灼烫伤害、触电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中毒与窒息、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存在的有害因素有:尘毒危害、高、低温、辐射、噪声、振动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4、建设地点为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周边环境、总体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5、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的对策措施基本落实。 6、项目总体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7、项目生产装置工艺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8、作业场所符合相关要求。 9、项目常规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10、项目电气设备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11、项目电气防火、防爆符合规范要求。 12、项目消防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并经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验收(备案)。 13、项目防雷、接地检测符合规范要求。 14、项目仓储作业符合要求。 15、项目特种设备及强检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16、项目防尘毒措施、高温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噪声防护措施措施符合规范要求。 17、公司安全管理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8、项目无《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19、企业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其它爆炸、机械伤害、尘毒危害。 20、企业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第8章所提出的安全评价建议,应落实有关隐患改进措施,制定规划,不断完善安全装置,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绩效。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1、评价结论九江筑养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套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建设项目选址、周边环境及总体布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项目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其它爆炸、机械伤害、尘毒等,由于企业采取了相应安全技术设施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风险程度可以接受;但企业应对本报告提出的对策建议进行整改完善,不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九江筑养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套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建设项目具备竣工验收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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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场勘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