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九江德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锂电铜箔添加剂生产项目 |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 | 行业类别 | 工贸 | ||||
项目概况 | |||||||
九江德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7月03日,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富阳路东侧,注册资本135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罗佳,经营范围包括电子材料及电子设备制造等。 近两年,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锂电铜箔的需求大幅增长。在锂电铜箔的生产过程中,添加剂的选择和使用起着关键的作用。在此背景下,九江德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在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建设锂电铜箔添加剂生产项目。 项目建筑由浙江天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九江新城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九江务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消防设施于2021年5月18日经九江市柴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合格;该项目现已进行了一段时间试生产,企业已对试生产情况进行了总结,试生产期间设备设施等运行良好,未发生安全事故。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 |||||||
项目组组长 | 赵海林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万贤飞、朱小华、黄伯员、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赵海林、朱小华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10 | ||||
现场勘验人员 | 赵海林、朱小华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 、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总体评价 1、物料的危险危害性辨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依据国务院令第588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国务院令第703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辨识,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项目原辅料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的化学物质,故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生产过程危险危害性分析结果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机械伤害、触电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中毒与窒息、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粉尘、高温、噪声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项目取得发改委备案,选址位于九江市柴桑区沙城工业园,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法规规定和规划的要求。 建设地点为当地政府规划工业园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选址、周边环境基本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要求。 6、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7、项目生产装置工艺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8、作业场所符合相关要求。 9、项目常规防护设施除现场警示标志不足外,其他符合规范要求。 10、项目电气设备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11、项目车间未进行防雷检测,其他建筑防火、防静电、消防方面符合要求。 12、项目物料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13、项目防尘毒措施、高温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噪声防护措施措施符合规范要求。 14、公司安全管理除应急预案不符合编制导则,其他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5、项目无《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19、企业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机械伤害、触电。 20、企业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第8章所提出的安全评价建议,应落实有关隐患改进措施,制定规划,不断完善安全装置,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绩效。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评价结论 九江德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锂电铜箔添加剂生产项目选址、周边环境及总体布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项目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机械伤害、触电等,九江德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锂电铜箔添加剂生产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及对策措施后,其风险在可接受程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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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场勘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