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江西祥益化工有限公司贸易调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 | 行业类别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
项目概况 | |||||||
江西祥益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09月07日进行了名称登记,注册资本200万元,登记地址位于江西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星火产业园,经营地址为城南工业园星火产业园内9号房。企业申请经营的化学品有:氯化钾、磷酸铵、一甲基三氯硅烷(甲基三氯硅烷)、次氯酸钠、片碱、纯碱、氨水(含氨>10%)、二甲基二氯硅烷、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八甲基环四硅氧烷)、三甲基氯硅烷、氯化铵、二甲胺、甲苯、氢氧化钠、甲基三甲基氧基硅烷、硫化铵、硫酸、六甲基二硅醚、正硅酸乙酯、盐酸、六甲基二硅烷、液氨、四甲基硅烷、N,N-二甲基甲酰胺;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其中的“一甲基三氯硅烷(甲基三氯硅烷)、次氯酸钠、氨水、二甲基二氯硅烷、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八甲基环四硅氧烷)、三甲基氯硅烷、二甲胺、甲苯、氢氧化钠、甲基三甲基氧基硅烷、硫酸、六甲基二硅醚、正硅酸乙酯、盐酸、六甲基二硅烷、液氨、四甲基硅烷、N,N-二甲基甲酰胺”等为危险化学品;其中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二甲胺、液氨、甲苯;高毒化学品有:液氨: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有:液氨;监控化学品有: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盐酸、甲苯、三甲基氯硅烷;贸易调拨经营过程中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 | |||||||
项目组组长 | 朱小华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朱小华、万贤飞、黄伯员、王步宏、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王步宏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10.22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王步宏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万贤飞、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8评价结论 1、江西祥益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无仓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企业经营的化学品中涉及的氯化钾、磷酸铵、一甲基三氯硅烷(甲基三氯硅烷)、次氯酸钠、片碱、纯碱、氨水(含氨>10%)、二甲基二氯硅烷、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八甲基环四硅氧烷)、三甲基氯硅烷、氯化铵、二甲胺、甲苯、氢氧化钠、甲基三甲基氧基硅烷、硫化铵、硫酸、六甲基二硅醚、正硅酸乙酯、盐酸、六甲基二硅烷、液氨、四甲基硅烷、N,N-二甲基甲酰胺属于危险化学品。 3、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企业不存在剧毒化学品。 4、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该企业存在的液氨为高毒物品。 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95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文件规定,该企业在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过程中涉及的液氨、二甲胺、甲苯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年9月18日修正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涉及的硫酸、盐酸、三甲基氯硅烷、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7、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涉及的二甲胺为监控化学品。 8、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该企业不存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根据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除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台账有待完善,其他基本符合安监总局第55号令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10、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联合公告2020年第3号,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涉及的液氨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1、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检查结果:该公司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中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件。 综上所述,江西祥益化工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贸易调拨经营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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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场勘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