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江西申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 | 行业类别 | 危化 | ||||
项目概况 | |||||||
江西申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准备从事经营化学品贸易调拨的企业,注册地点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经营场所位于江西麦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办公楼,法定代表人宋裕。 江西申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形式,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店面零售、经营场所样品摆放等问题。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主要由其他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或生产厂家供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根据国家十部、局联合公告[2015]第15号公告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公司在经营化学品过程中涉及辛酸亚锡、二丁基二月桂酸锡、硝酸镍、硝酸铋、硝酸钕、硝酸铜、硝酸镧、硝酸钴、硝酸镁、硝酸铈、硝酸铁、硝酸银、硝酸钇、硝酸镝、乙醇、甲苯、氯化钴、氯化镍、硝酸属于危险化学品。 | |||||||
项目组组长 | 王步宏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赵海林、朱小华、黄伯员、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赵海林、王步宏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10 | ||||
现场勘验人员 | 赵海林、王步宏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江西申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仅限票据交易,无仓储,无运输经营方式,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辛酸亚锡、二丁基二月桂酸锡、硝酸镍、硝酸铋、硝酸钕、硝酸铜、硝酸镧、硝酸钴、硝酸镁、硝酸铈、硝酸铁、硝酸银、硝酸钇、硝酸镝、乙醇、甲苯、氯化钴、氯化镍、硝酸属于危险化学品。 该企业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3、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厅管三〔2011〕95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文件规定,该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涉及的甲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的规定,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涉及到的甲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588号修订)、《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2号)辨识,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5、易制爆化学品辩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涉及硝酸、硝酸镍、硝酸镁、硝酸银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高毒物品辩识 根据《高毒物品名录》(卫生部[2003]142号),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硝酸镍、氯化镍属于高毒物品。 7、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联合公告2020年第1号,该企业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8、根据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原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符合原安监总局第55号令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申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贸易经营安全条件。 |
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