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江西省绿冬丝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 | 行业类别 | 工贸 | ||||
项目概况 | |||||||
江西省绿冬丝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0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工业园1号路中段,法定代表人为丁永华。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创业空间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等。 公司已建成9栋车间和2栋宿舍楼,本次评价范围仅涉及公司生产使用的3号车间和6号车间的一半区域,主要是蚕丝被的加工和生产,其他车间均已外租,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外租的企业主要有:九江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九江福欧特电子有限公司、九江新百科科技有限公司、九江冠成仿真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浔准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九江精利电器有限公司、九江泱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西司倍旋科技有限公司、九江刘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 为检查企业纺织品的加工和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为此,江西省绿冬丝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其安全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后,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组织了评价组,于2021年07月、08月对委托方运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解后,分析了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存在的问题,评价组成员和委托方的陪同人员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选用了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了本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为委托方安全生产技术与安全生产管理决策及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依据。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江西省绿冬丝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该企业领导与员工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深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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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赵海林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朱小华、万贤飞、黄伯员、赵海林、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赵海林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10.25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赵海林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万贤飞、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厂区内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厂区内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令)的规定,厂区内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厂区内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厂区内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信部第52号令)的规定,厂区内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内的危险化学品在数量上达不到临界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厂区内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中毒与窒息、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及热辐射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2)评价结果 1、产业园厂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等法规、规范要求。本项目在总平面布置方面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要求。 2、项目工艺设施设备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要求。 3、项目一般作业场所安全符合规范要求。 4、消防方面:项目3号、6号车间经九江市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以丁类车间火险类别进行验收,但车间实际使用性质为丙类,超出使用范围,现有消防供水设施不符合要求。 5、防雷、防静电方面3号、6号车间未进行防雷检测,其他符合规范要求。 6、项目常规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7、公用工程配套能力方面:供配电可满足本项目生产需求,供水能力不满足消防用水需求。 8、该项目电气安全设施、机械伤害防护措施符合规范要求。 本企业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编制了安全管理制度,依据实际情况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起到应急指导作用,但应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并认真记录、总结,以提高事故应急的效率和水平。 (3)重点防范和重点关注 本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火灾。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作业现场及操作管理安全防护方面的建议等。 (4)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措施后得到控制及受控的程度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如果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杜绝违“三违”等不良作风,加强设备的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保证应急设施、设备的完好等工作,则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就可能相对减少,即使发生事故,也会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6)评价结论 江西省绿冬丝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并整改到位后,风险在可接受程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附:现场勘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