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九江市富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湖口县曹虎岭矿区砖瓦用页岩矿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非煤矿山(露天采场) | ||||
项目概况 | |||||||
九江市富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01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冯明,注册地点位于湖口县大垅乡管垅村8组,主要从事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环保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该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购了湖口县鑫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并取得了原湖口县鑫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口县曹虎岭矿区砖瓦用页岩矿的开采权,该矿前期已取得原湖口县矿产资源管理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C3604292012027130124877】(许可范围为4个拐点坐标,面积0.028Km2,开采标高为+171m ~+92m标高),有效期至2024年4月2日(2021年12月20日由湖口县自然资源局变更采矿权人为:九江市富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九江市富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收购后拟对该页岩砖厂进行技术改造,并将矿山开采量由原来的10万吨/年扩大至40万吨/年,并于2021年7月经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新立项(项目统一代码:2020-360429-50-03-051912)。 该矿前期已于2012年11月委托九江市矿业开发咨询服务中心编制了《湖口县鑫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收购前)湖口县曹虎岭矿区砖瓦用页岩矿普查地质报告》、2019年3月委托江西福心灵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口县鑫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收购前)湖口县曹虎岭矿区砖瓦用页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收购后,于 2021年12月由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了《九江市富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湖口县曹虎岭矿区砖瓦用页岩矿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三合一”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根据《“三合一”方案》,该矿山拟采用山坡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修路上顶,由上而下分层开采。 | |||||||
项目组组长 | 黄伯员 | 技术负责人 | 陈小平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 荣 | ||||
项目组成员 | 万贤飞、黄伯员、袁越、柏艳能、殷仁全、杨琼英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1.10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年1月 | ||||
报告编制人 | 黄伯员、万贤飞 | ||||||
现场勘验人员 | 黄伯员、万贤飞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黄伯员、万贤飞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通过评价,该矿山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坍塌(滑坡)、泥石流、触电、火灾、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粉尘、噪声、高、低温、振动等;矿山有受地震、冰、雪、洪涝、大风、大雾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可能。 (2)矿山《“三合一”方案》设计开采规模:4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10万吨/年;企业应对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进行变更,保证安全设施设计年开采量与采矿许可证许可年开采量一致。 (3)矿山选址、周边环境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4)矿山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辨识》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5)矿山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滑坡)、泥石流、洪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等。 (6)矿山应重视的安全对策主要有: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禁止与矿山无关的人进入矿区;安全设施设计后,必须严格按设计布置作业面和开采;自然灾害性天气停止室外作业等。 总体结论:矿山潜在的坍塌(滑坡)、泥石流、触电、火灾、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粉尘、噪声、高、低温、振动等危险、有害因素,落实《九江市富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三合一”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对策,风险可控,能达到可接受范围。 矿山落实《九江市富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三合一”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对策,能够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