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九江市玉岩矿业有限公司南方矿区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非煤矿山(露天采场) | ||||
项目概况 | |||||||
九江市玉岩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是一家于2017年1月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毛小昆,主要从事湖口县大垅乡南方矿区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的露天开采、加工与销售。 九江市玉岩矿业有限公司南方矿区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是湖口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挂牌出让的集矿石开采与粗级加工为一体的新矿山;矿山于2017年3月取得原湖口县矿产资源管理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2017年12月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九江市玉岩矿业有限公司湖口县南方矿区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露天开采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18年2月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了《九江市玉岩矿业有限公司湖口县南方矿区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安全设施设计》并取得原九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九江市玉岩矿业有限公司湖口县南方矿区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九安监管一字【2018】16号),设计基建期1.5年(至2019年10月10日),后因疫情停工等原因申请并经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同意延期至2021年12月15日。 九江市玉岩矿业有限公司南方矿区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现有从业人员71人,位于湖口县城东91°方向,直距约22km处,属湖口县大垅乡管辖。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径116°23′27.64″,北纬29°43′16.17″。矿山工业场地(原老南方矿区)有简易公路与县乡级公路相连,铁路、高速公路贯通全县,交通方便;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0.3562km2、开采标高+259.4m~+90m;设计矿山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采用深孔爆破、机械铲装、自卸式汽车运输,台阶高度12m、生产台阶坡面角确65~70°,安全平台宽度6m,清扫平台宽度8m,最小工作平台宽度38m,基建首采台阶为+222m~+234m。 | |||||||
项目组组长 | 黄伯员 | 技术负责人 | 陈小平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 荣 | ||||
项目组成员 | 万贤飞、黄伯员、袁越、柏艳能、殷仁全、杨琼英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1.10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年11月 | ||||
报告编制人 | 黄伯员、万贤飞 | ||||||
现场勘验人员 | 黄伯员、万贤飞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黄伯员、万贤飞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本次九江市玉岩矿业有限公司湖口县南方矿区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露天开采工程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评价法,共分十一个单元进行列表检查评价。否决项30项,27项符合、无关项3项,否决项符合率100%;一般评价检查项86项:其中无关项9项,符合74项,不符合项3项,合格率96.1%。 根据安监总管一字﹝2016﹞49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没有否决项的检查结论为“不符合”且验收检查项总数中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项少于5%。”评价结论方可评定为“符合”。 该项目生产期严格执行《九江市玉岩矿业有限公司湖口县南方矿区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安全设施设计》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以确保采场长期生产安全。 1、与安全设施设计的符合性 九江市玉岩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工程项目通过前期建设,其安全设施总体符合《九江市玉岩矿业有限公司湖口县南方矿区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2、评价结论 九江市玉岩矿业有限公司湖口县南方矿区建筑石料用硅质岩矿露天开采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符合竣工验收安全条件。 |
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