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江西省新华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化纤树脂和1500吨光引发剂、阻燃剂建设项目 | ||||||
安全评价类型 | 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危化 | ||||
项目概况 | |||||||
江西省新华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3年7月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4000万,法定代表人范志荣,位于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化工园。 根据市场需求综合考虑江西省新华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在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化工园江西省新华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内(现有工程全部拆除)建设年产20000吨化纤树脂和1500吨光引剂、阻燃剂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4300.6m2,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年产20000吨化纤树脂主要包括3000t/a环氧树脂乳液、3000t/a聚酯树脂乳液、3000t/a聚醋酸乙烯乳液、2000t/a聚氨酯树脂、2000t/a改性环氧树脂溶液、2000t/a环氧树脂、5000t/a玻璃纤维粉末粘结剂,年产1500吨光引剂、阻燃剂主要包括1000t/a二苯基乙氧基膦,500t/aTPO光引发剂。 | |||||||
项目组组长 | 赵海林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赵海林、朱小华、黄伯员、万贤飞、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赵海林、朱小华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01 | ||||
现场勘验人员 | 赵海林、朱小华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黄伯员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物质有:顺酐、苯酐、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异丙醇、二乙醇胺、冰醋酸、二丁基二月桂酸锡、醋酸乙烯、过硫酸铵、环氧氯丙烷、液碱、二甲苯、丙酮、天然气(燃料)、氮气、乙醇、三乙胺、盐酸、乙酸乙酯、氯乙烷(副产物)、聚酯树脂乳液(产品)、改性环氧树脂溶液(产品)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环氧氯丙烷、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乙酸乙酯、天然气(燃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剧毒物品;本项目甲苯、丙酮、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项目聚酯树脂乳液生产涉及的聚合工艺、聚醋酸乙烯乳液生产涉及的聚合工艺、聚氨酯树脂生产涉及的聚合反应、环氧树脂生产涉及的聚合工艺、聚酯粉末粘结剂生产涉及的聚合工艺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3)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甲类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4)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冻伤等,项目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噪声与振动、高温与热辐射﹑粉尘、有害化学物质危害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5)项目产品聚酯树脂乳液、改性环氧树脂溶液的生产,副产品涉及氯乙烷,生产过程涉及回收套用甲苯、环氧氯丙烷、三乙胺、二甲苯、乙酸乙酯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6)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评价结果 项目厂址及总体布局单元存在周边环境相互影响,发生异常情况,可对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人员活动产生影响,可对周边长江水体产生影响;存在自然条件影响,可因雷电、暴雨、大风、冰冻等引起事故;因此,存在建筑物、总体布局危害、雷电的危险程度为Ⅲ级,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破坏的因素,必须予以排除,并进行防范的因素;车辆伤害、风频、降雨、高低温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生产装置单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Ⅳ级,属于会造成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立即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触电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立即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 其它危险因素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因素。 储运单元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评价结果如下: 仓库单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物体打击、灼烫等,其中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物体打击、灼烫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的因素。 罐区储运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触电、灼伤、车辆伤害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的危险程度为Ⅲ级,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高处坠落、触电、灼伤、车辆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公用动力及辅助系统单元各子单元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评价结果如下: 供冷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容器爆炸、窒息、火灾、爆炸、冻伤、触电、机械伤害的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给排水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停水的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淹溺、触电、机械伤害的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供配发电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停电的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触电、电气火灾、火灾的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供热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燃烧系统火灾爆炸、导热油锅炉火灾爆炸的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的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空压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空压机、储罐、缓冲罐及管道爆炸的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触电、机械伤害、窒息的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通过预先危险分析,有害因素控制单元存在的噪声、高温、粉尘、化学物质危害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因素。 (7)项目建设场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设场地通过合理规划,其选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等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等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厂址地区地震活动相对较弱,灾害性天气出现频率稍高,自然灾害对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自然条件适宜建设。 (8)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选择工艺为现行成熟工艺,其工艺技术、工艺过程已经实践验证,其安全可靠性可得到保证。 (9)可行性研究进行了公用配套动力设施规划,项目涉及的给排水、配电、氮气、压缩空气、供热、冷冻等动力介质配套能力能满足建设要求。
(10)项目潜在的危险因素在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事故发生的概率小,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11)项目涉及的噪声危害作业、高低温危害作业和有害化学物质危害作业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能达到安全作业,其危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12)项目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工程所需设立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13)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密闭化、自动化、机械化工艺;规范的设备设计、选型、材料、安装;防泄漏安全对策措施;保证动力介质供应;保证作业场所的可燃性气体浓度低于火灾爆炸浓度;按防火规定留出防火间距,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设施;配备齐全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确保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施符合防火防爆要求;设置可靠的温度、流量、液位、压力等工艺参数的控制仪表,相应的自动控制、报警、连锁保护、紧急切断、紧急停车、安全仪表以及参数监控系统;设置必要的泄压、止逆与紧急排放装置,采取相应的安全放散设施;危险工艺及过程采取相应的自动控制、报警与连锁保护;设置必要的气体、组分检测报警装置,配备规范的个体防护设施;通过控制泄漏、保温隔热、加强个体防护、保证卫生清洗设施、加强培训教育与管理控制,以预防和控制灼烫伤害发生的措施。 江西省新华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化纤树脂和1500吨光引发剂、阻燃剂建设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总图运输方案可行,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国家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在采取可研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其风险在可接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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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场勘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