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江西国俊化工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化工 | ||||
项目概况 | |||||||
江西国俊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注册设立,注册资金5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万维国,安全管理员万玉麟。注册地点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新城环城南路,办公地点位于九江市永修县新城环城南路西苑,属租赁场所,面积约40㎡。其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企业拟经营盐酸、氟硅酸、硫酸、液碱、纯碱、次氯酸钠、三氯乙酸、硫酸钠、氨水、乙胺、六甲基二硅醚、六甲基二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甲基三氯硅烷、正硅酸乙酯、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甲醇、低沸、正丁醛等有机硅系列产品。根据国家十部、局联合公告[2015]第15号公告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公司在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过程中涉及的化学品中,盐酸、氟硅酸、硫酸、液碱、次氯酸钠、三氯乙酸、氨水、乙胺、六甲基二硅醚、六甲基二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甲基三氯硅烷、正硅酸乙酯、甲醇、正丁醛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危险化学品。 | |||||||
项目组组长 | 万贤飞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万贤飞、殷仁全、王步宏、尹光丽、朱小华、黄伯员 | ||||||
报告编制人 | 万贤飞、殷仁全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1 | ||||
现场勘验人员 | 万贤飞、殷仁全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万贤飞、朱小华、殷仁全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江西国俊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无仓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公司经营的化学品共计15种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盐酸、氟硅酸、硫酸、液碱、次氯酸钠、三氯乙酸、氨水、乙胺、六甲基二硅醚、六甲基二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甲基三氯硅烷、正硅酸乙酯、甲醇、正丁醛。 3、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公司不存在剧毒化学品。 4、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过程中氟硅酸属于高毒物品。 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95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文件规定,该公司在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过程中涉及的甲醇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年9月18日修正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辨识,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涉及的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7、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辨识,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中乙胺属于监控化学品。 8、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该公司不存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根据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除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台账有待完善,其他基本符合安监总局第55号令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10、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联合公告2020年第3号,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涉及的甲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1、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检查结果:该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公司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中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件。 综上所述,江西国俊化工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贸易调拨经营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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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场勘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