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危化 | |||
项目概况 | ||||||
江西东方巨龙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多年专业生产氯化石蜡的生产、销售企业,厂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该企业成立于2008年7月,并经永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2468万元,占地面积50亩。 该企业氯化石蜡52生产以正十五烷、氯气为原料,经氯化反应生成氯化石蜡;过程产物氯化氢经降膜吸收塔吸收生成副产物盐酸。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氯气、盐酸等危险化学品,其中氯气为重点的监管化学品,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涉及的氯化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厂区液氯仓库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企业现有20kt/a氯化石蜡、45kt/a工业盐酸(浓度31%)的生产装置,该装置于2019年3月换证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氯化石蜡(20kt/a)、盐酸(31%,45kt/a),有效期至2022年3月18日。公司自换证以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能有效执行,生产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设施运行平稳,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 ||||||
项目组组长 | 赵海林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 荣 | |||
项目组成员 | 朱小华、黄伯员、万贤飞、赵海林、尹光丽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1.9.23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年1月2日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赵海林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赵海林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黄伯员、朱小华、万贤飞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结果 通过对江西东方巨龙化工有限公司20kt/a氯化石蜡52项目在役化工装置生产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及定性、定量评价,结果为: 1、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主要危害因素为: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坍塌、淹溺、冻伤;存在的危害因素有:化学物质危害、高温热辐射、噪声等。这些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可造成人身伤害和职业危害,也直接影响生产装置本身的安全运行。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和灼烫是该生产装置的主要危险因素。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厂区液氯仓库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3、危险化学品辨识 (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对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对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得出本次评价生产装置涉及的液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3)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本次评价范围涉及的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4)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次评价范围不涉及属易制爆化学品。 (5)各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条例》的规定,本次评价范围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6)高毒物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 号)的规定,本次评价范围使用的液氯属高毒物品。 (7)剧毒化学品 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次评价范围涉及的液氯属于剧毒化学品。 (8)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第一版)》(应急管理部等四部公告,2020年第3号),本次评价范围涉及的液氯属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企业涉及的氯化石蜡合成(氯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典型危险化工工艺。 二、主要评价结果 评价组在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评价等评价方法对工程的主要生产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为: 1、该生产装置水电等公用工程满足要求,厂址无不良地质条件,交通便利。 2、该生产装置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防火间距满足要求。 3、该生产装置主要生产车间、装置周围设置环形道路,厂区道路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厂区消防设施于2012年1月18日经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证号:九公消验字[2012]第2号。 4、该生产装置对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危险设置了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可以较好的预防各类危险的发生。 5、该生产装置控制系统设计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其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6、该生产装置平面布置、生产设备设施与设计一致。 7、该企业的各类主要证照齐全,配备了注安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学历和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8、该生产装置设置有完善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该装置对生产中存在有毒物、噪声振动和高温热辐射等职业危害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与设施,使尘毒、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害得到了较好控制。 9、该装置的各类主要证照齐全。 三、评价结论 从总体上看,江西东方巨龙化工有限公司20kt/a氯化石蜡52项目在役化工装置生产装置产品、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相关安全生产证照齐全,现有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且运行正常。 综上所述:江西东方巨龙化工有限公司20kt/a氯化石蜡52项目在役化工生产装置安全生产现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
附:现场勘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