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江西海狮新材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化工 | ||||
项目概况 | |||||||
江西海狮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8日,注册资本280万元,法定代表人游孟松,注册地址位于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江西星火狮达科技有限公司内),经营地址江西星火狮达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办公楼二层区西侧两间,公司经营范围:六甲基二硅氧烷、七甲基三硅氧烷、甲基氯硅烷高沸、甲基氯硅烷共沸、甲基三甲氧基硅烷、八甲基环四硅氧烷、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有机硅环体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04/24);橡塑产品、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有机硅材料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货物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员工5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为梁浩,主要负责人为游孟松。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有效期至2022年4月24日,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有:六甲基二硅氧烷、七甲基三硅氧烷、甲基氯硅烷高沸、甲基氯硅烷共沸、甲基三甲氧基硅烷、八甲基环四硅氧烷、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有机硅环体。本次申请延期换证,增加一个单品:高沸硅油,其中:贸易调拨经营过程中不涉及高毒化学品、重点监管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特别管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79号令修改)的要求,企业应提出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
项目组组长 | 王步宏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陆建军、王步宏、万贤飞、尹光丽、朱桥岗 | ||||||
报告编制人 | 万贤飞、殷仁全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3 | ||||
现场勘验人员 | 王步宏、万贤飞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朱小华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江西海狮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方式为贸易调拨经营,无仓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不接触危险化学品。 2、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公司经营的化学品共计9种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六甲基二硅氧烷、甲基氯硅烷高沸、八甲基环四硅氧烷、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高沸硅油[闭杯闪点38℃],七甲基三硅氧烷[闭杯闪点22℃]、甲基氯硅烷共沸[闭杯闪点-2℃]、甲基三甲氧基硅烷[闭杯闪点13℃]、有机硅环体[闭杯闪点30-65℃],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 3、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公司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4、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该公司不涉及高毒物品。 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95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文件规定,该公司在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过程中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年9月18日修正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辨识,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7、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辨识,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的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8、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该公司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根据安监总局第55号令(安监总局79号令修改)编制的安全检查表评价:符合安监总局第55号令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条件的要求。 10、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联合公告2020年第3号,该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1、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检查结果:该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公司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中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件。 综上所述,江西海狮新材料有限公司贸易调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可控,具备危险化学品贸易调拨经营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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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