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江西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树脂产品项目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项目概况
江西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1月2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蔡建华,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聚酯树脂、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UV树脂、汽车涂料、工业涂料、建筑涂料及其配套的稀释剂、附属产品及相关项目的开发、咨询、服务。
企业厂区总占地面积192.89亩,企业厂区内已建成年产3.5万吨树脂产品项目生产装置,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9】1029号,许可范围:5600t/a聚酯树脂、8400t/a醇酸树脂、14000t/a丙烯酸树脂、4200t/a氨基树脂、2800t/a UV树脂,有效期至2022年01月24日)。联合化工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能有效执行,生产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设施运行平稳,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厂区装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二甲苯、甲苯、醋酸丁酯、乙酸乙酯、丙二醇乙醚、二甲基乙醇胺、丙烯酸丁酯、苯乙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TBPB引发剂(过氧苯甲酸叔丁酯)、BPO引发剂(过氧化二苯甲酰)、AIBN引发剂(2,2'-偶氮二异丁腈)、过氧化二异丙苯、叔戊基过氧化物、苯酐、顺酐、亚磷酸三苯酯、催化剂(二丁基氧化锡)、正丁醇、甲醇、聚甲醛、甲苯二异氰酸酯、催化剂(二丁基二(十二酸)锡)、羟基丙烯酸单体(HPA)、己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氮[压缩的或液化的]、醇酸树脂、聚酯树脂、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光固化树脂属于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涉及的甲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季戊四醇属于易制爆化学品,甲基二乙醇胺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甲醇、甲苯、苯乙烯、甲苯二异氰酸酯、丙烯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丙烯酸树脂生产涉及的聚合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厂区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组组长
王步宏
技术负责人
陈勇健
报告审核人
王斌
过程控制负责人
荣荣
项目组成员
赵海林、黄伯员、万贤飞、朱小华、尹光丽
报告编制人
王步宏、朱小华
报告完成时间
2022.1.17
现场勘验人员
王步宏、朱小华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朱小华、王步宏、万贤飞、黄伯员
技术专家
评价报告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危险有害物质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本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二甲苯、甲苯、醋酸丁酯、乙酸乙酯、丙二醇乙醚、二甲基乙醇胺、丙烯酸丁酯、苯乙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TBPB引发剂(过氧苯甲酸叔丁酯)、BPO引发剂(过氧化二苯甲酰)、AIBN引发剂(2,2'-偶氮二异丁腈)、过氧化二异丙苯、叔戊基过氧化物、苯酐、顺酐、亚磷酸三苯酯、催化剂(二丁基氧化锡)、正丁醇、甲醇、聚甲醛、甲苯二异氰酸酯、催化剂(二丁基二(十二酸)锡)、羟基丙烯酸单体(HPA)、己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氮[压缩的或液化的]、醇酸树脂、聚酯树脂、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光固化树脂。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本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甲苯、苯乙烯、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丙烯酸。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的规定,本项目涉及到的物质:甲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季戊四醇属于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条例》(国务院第588号令)的规定,本项目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等四部公告[2020]年第3号的规定,本项目甲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内的危险化学品在数量上达不到临界量,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要求规定对比。该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涉及涂料、粘合剂、油漆等产品的常压条件生产工艺不再列入“聚合工艺”)规定。本公司涉及的树脂产品生产过程多数为常压条件的 “聚合工艺”,仅有丙烯酸树脂产品生产过程则需控制反应釜压力在0.8MPa以下范围内,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聚合工艺。
4、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有害化学物质危害、高温﹑粉尘、噪声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二、主要评价结果
评价组在对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评价等评价方法对项目的主要生产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为:
1、该项目水、电、供热等公用工程满足要求,厂址无不良地质条件,交通便利。
2、该项目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防火间距满足要求。
3、该项目主要生产车间、装置周围设置环形道路,厂区道路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设置有较为完善的消防灭火设施,该项目已通过当地公安消防机关验收。
4、该项目现场生产设备、数量与设计图纸一致。
5、该项目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6、该项目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7、该项目控制室、机柜间位于生产区,已在整改,设立在厂前区,项目的DCS系统与设计一致,正在有效运行。
8、该项目对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危险设置了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可以较好的预防各类危险的发生。
9、该项目设置有较为完善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该项目对生产中存在有毒物、噪声振动和高温热辐射等职业危害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与设施,使尘毒、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害得到了较好控制。
10、主要负责人蔡建华为高分子化工专业,分管工艺的单威为有机化学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肖应富为精细化工工艺专业,均具有化工学历,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已执证上岗,该项目的各类主要证照齐全。
综上所述:江西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树脂产品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附:现场勘验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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