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新型钢艺品生产项目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工贸 | ||||
项目概况 | |||||||
江西百年鸿远工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家具、教具、箱柜、金属制品、货架的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27日,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工业园区。公司现有员工12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 该公司厂区现有1栋单层丁类生产厂房,占地面积3800㎡,1座单层丙类仓库,占地面积300㎡,以及1栋三层的综合办公楼、1栋四层的员工宿舍楼。 | |||||||
项目组组长 | 朱小华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万贤飞、黄伯员、赵海林、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万贤飞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01.20 | ||||
现场勘验人员 | 朱小华、万贤飞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万贤飞、朱小华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辨识结果 1、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本项目涉及使用的压缩气体-二氧化碳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2、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爆化学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剧毒化学品名录》等,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高毒物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特别管控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规定,项目无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5、本项目无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辨识的危险化学品,因此亦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机械伤害、触电、烫伤、车辆伤害、中毒窒息、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高温、低温、噪声、不良采光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评价结果 1、企业的厂址位于武宁县万福工业园,符合当地的规划的要求,本项目厂房与北面江西浩迪照明有限公司丙类厂房的安全距离不足,企业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采取安全措施、事故应急措施,且告知周边企业,与之联防。 2、本项目厂房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满足要求,其他总平面布置基本满足现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3、本项目厂房仅设有1个安全出口,厂房内丙类中间仓库未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无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4、生产车间内 “严禁烟火”“当心烫伤” 等警示标志不足、厂区内未设有限速标志,车间内物品堆放较为杂乱,未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物品存放范围,其他常规防护设施及作业场所安全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本项目配电房未设置挡鼠板、纱窗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未配备灭火器材;车间内部分电气设备外壳无保护接地、部分电箱盖板缺失;厂房未定期进行防雷检测。 6、本项目厂区设置1个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大于150m,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满足消防要求,丙类中间仓库内未配置灭火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7、本项目行吊作业人员未取得作业证,电焊作业人员未取证。 8、该企业防尘、高温作业安全措施、防噪声措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9、企业配备了兼职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取证;企业制定了基础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但未见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企业未编制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10、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企业生产区存在的“机械伤害、触电、火灾、其他爆炸、灼烫、物体打击”、丙类仓库存在的“火灾、坍塌”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和采取与落实安全措施后风险可降低。 11、企业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其他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烫伤、物体打击等。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隐患整改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工艺及设备设施、消防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特殊作业、安全设施检验检测、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本质安全度,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3)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百年鸿远工贸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企业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和存在问题和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
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