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江西东方巨龙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3万吨次氯酸钠、1657万标方氯化氢和8.6万盐酸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3万吨次氯酸钠和8.6万吨盐酸)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条件评价 | 行业类别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
项目概况 | |||||||
江西东方巨龙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多年专业生产氯化石蜡的生产、销售企业,厂址位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该企业成立于 2008年7月,并经永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2468万元,占地面积 50亩。该企业原建有 20kt/a 氯化石蜡52、2500t/a 环氧大豆油(ESO)和45kt/a副产盐酸(浓度 31%)的生产装置,该装置于2013年3月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 2500t/a 环氧大豆油生产装置(不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因为市场原因已于2016年办理了报停手续。2022年3月办理了生产许可证的延期,许可范围为:氯化石蜡(20kt/a)、盐酸(31%,45kt/a),目前在役的生产装置有20kt/a 氯化石蜡52和45kt/a副产盐酸(浓度 31%)生产装置。 2018 年,企业委托北京蓝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东方巨龙化工有限公司20kt/a 氯化石蜡-52 项目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自控系统诊断(核心诊断内容),同时对诊断范围内涉及的总图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厂房建筑结构以及公用工程等设施进行设计复核,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高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进行辨识,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2018年底完成了原有氯化石蜡生产装置SIS仪表控制系统提升改造,并通过了专家审查,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自动化水平。 企业为了长远发展,在经过反复缜密的市场调查后决定在现有厂房基础上进行改造,即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3万吨次氯酸钠、1657万标方氯化氢和8.6万盐酸项目(一期),一期项目包含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3万吨次氯酸钠和8.6万吨盐酸项目,该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本项目为星火有机硅下游氯碱的延伸产业,装置达产后将大大的缓解星火有机硅的副产品液氯的销售压力,为星火有机硅大产业链的重要一环。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氯、液碱(32%)、氯化氢(中间产物)、副产品盐酸、产品次氯酸钠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产品次氯酸钠,副产盐酸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该项目生产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氯气;该项目生产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为氯化工艺。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该项目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项目于2021年11月26日经永修县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111-360425-04-01-363306)。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江西省的产业政策。 根据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17]507号)“(一)严格落实国家“1公里”限值政策。除在建项目外,长江江西段及赣江、信江、抚河、饶河、修河等岸线及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严控在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该项目围墙距离修河最近处约2.4km,因此,该项目符合赣工信石化字[2017]507号的相关要求。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 |||||||
项目组组长 | 王步宏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陆建军、万贤飞、朱小华、尹光丽、王晔 | ||||||
报告编制人 | 王步宏、万贤飞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1.12.28 | ||||
现场勘验人员 | 王步宏、万贤飞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王步宏、万贤飞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本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液氯、氯化氢、液碱(32%)、盐酸、次氯酸钠等。 2、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信部令第5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国务院令第703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涉及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氯气属于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该项目涉及的物料中氯气属于高毒物。 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本项目液氯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该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氯气。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为氯化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评价结果 生产装置存在中毒与窒息、火灾、容器爆炸及触电危险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其它危险因素固有的危险等级为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因素。 储罐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泄漏、火灾、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其中罐区发生火灾炸、中毒与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的因素。 仓库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泄漏、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其中发生触电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的因素。 供电单元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停电、触电、电气火灾,危险等级均为Ⅲ级,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破坏的因素,应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 供水单元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停水、淹溺、机械伤害、触电,危险等级均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因素。 尾气处理装置子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中毒和窒息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程度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灼烫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危险程度是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供气单元预先危险性分析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空压机发生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严重时Ⅲ级,机械伤害、触电的危险等级为Ⅱ级。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自控系统经预先危险性分析:DCS控制系统危险等级为Ⅲ级,压力差压测量装置故障、温度测量装置故障、自动调节系统失控故障、自控电源系统失电故障、自控接地系统故障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有害因素控制单元存在的有害因素为有毒物质危害、高温、噪声,固有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因素。 7、危险度评价结果 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主要生产装置为104生产车间四;储存场所为204氯化石蜡成品仓库、206罐区三、207罐区四、208罐区五。其中208罐区五所涉及的物质危险性较高,储存量较大,故其危险度皆为Ⅱ级(中度危险),104生产车间四、206罐区三、207罐区四、204氯化石蜡仓库为Ⅲ级(低度危险)。 8、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中毒与窒息﹑灼烫、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有害化学物质危害、高温﹑噪声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综上所述,江西东方巨龙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3万吨次氯酸钠、1657万标方氯化氢和8.6万盐酸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3万吨次氯酸钠和8.6万吨盐酸)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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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场勘验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