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都昌县西源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
项目概况 | |||||||
都昌县西源加油站是一家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都昌县西源乡西源路口,现有从业人员4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人员1人。 都昌县西源加油站建成后于2002年12月11日都昌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出具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在消防方面具备使用条件,同意投入使用。2020年11月02日由九江市商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号:油零售证书第浔0130号),有效期至2025年11月01日。2019年09月20日换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行审经(甲)[2021]000048号),有效期至2022年09月19日。 | |||||||
项目组组长 | 王步宏 | 技术负责人 | 陈勇健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陆建军、万贤飞、王晔、尹光丽 | ||||||
报告编制人 | 王步宏、万贤飞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10 | ||||
现场勘验人员 | 王步宏、万贤飞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王步宏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①该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为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内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2;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致癌性,类别2;吸入危害,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2。柴油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3。 ②该油罐区涉及的物料未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临界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③该加油站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噪声、高温,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2、安全符合性评价结果 ①该加油站的站址、总体布局,能满足安全经营条件。加油站将经营区域分为加油作业区、储罐区、办公营业区和辅助设施区四个区域布置,功能明确、合理。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应关注卸油作业的安全和车辆进出加油站的安全标志。 ②工艺设施安全条件符合性评价:该加油站通气管管口与站区围墙间距不足,经整改后符合规范要求。 ③该站为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其前置条件符合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等文件规定的加油站安全经营条件的要求。 ④该站在执行安全标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以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方面,应定期进行输油管道耐压试验,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做好记录。人孔操作井内部油管锈蚀,经整改符合要求,详见整改回复,其他作业安全总体上符合AQ3010-2007标准的要求和汽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该站对有害因素所采取的措施,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危险有害程度评价结果 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评价,结果为该站汽油罐固有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经安全补偿措施后危险等级降为较轻,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采取安全补偿措施后,加油站发生火灾爆炸,其影响范围半径为20.76m,影响范围面积为1353.27m2。 4、该加油站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综上所述:都昌县西源加油站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经营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