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都昌县铸造型砂厂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预评价 | ||||||
安全评价类型 | 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非煤矿山 | ||||
项目概况 | |||||||
都昌县铸造型砂厂于1990年04月07日注册成立,是一家全民所有制的县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黄火金,注册资本378万,注册地点位于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多宝乡老爷庙,主要从事砂矿采选、销售。该厂在生产经营过程涉及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的开采。 都昌县铸造型砂厂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九江市自然资源管理局颁发的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的采矿许可证[C3604002010037120059548](许可范围为9个拐点坐标,面积0.8446km2,开采标高为+160m至+30m标高),许可开采规模50万m3/年;矿区位于都昌县城北西330°方向直距16km处,隶属都昌县多宝乡管辖。 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开采矿种:天然石英砂。该矿山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采用溜槽开拓,皮带运输机运矿,采用机械开采,不采用爆破作业,修路上顶,由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工作台阶高度5m,台阶坡面角40°,终了边坡角为30°。矿区范围内累计保有资源量248.9177万m3,边坡压矿量2.5401万m3,设计利用资源储量246.3776万m3,矿山生产服务年限4.8年,矿山新增总投资5015.9587万元。 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2017年8月由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六大队编制了《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1年12月由江西福心灵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都昌县铸造型砂厂江西省都昌县老爷庙矿区天然石英砂矿2021年1月~2021年12月矿山储量年报》,2022年9月由九江创新矿业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根据《三合一方案》,该矿山拟采用山坡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溜槽和皮带联合运输方式;修路上顶,由上而下分台阶开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改)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为此,都昌县铸造型砂厂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委托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其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露天开采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组组长 | 殷仁全 | 技术负责人 | 朱桥岗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荣荣 | ||||
项目组成员 | 黄俣、袁越、柏艳能、楼波 | ||||||
报告编制人 | 殷仁全、黄俣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12.30 | ||||
现场勘验人员 | 殷仁全、黄俣 现场勘验图像附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 | 殷仁全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结论 | |||||||
1、通过评价,该矿山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坍塌(滑坡)、泥石流、触电、火灾、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粉尘、噪声、高、低温等;矿山有受地震、冰、雪、洪涝、大风、大雾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可能。 2、该矿山矿界至少应与老爷庙风景区保持300m以上的距离,应预留30m的湖岸,开采标高不得低于+30m和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3、该矿山采矿许可证规定矿区范围有两个风力发电机组,应设置相应保护距离。建议《安全设施设计》中风力发电机组周边设置足够的保安矿柱。 4、工业场地布置不合理,紧邻鄱阳湖水域,有受洪水影响可能,易受到采场滑坡影响。建议《安全设施设计》中应考虑工业场地防洪措施,工业场地周边应设置足够的保安矿柱。 5、《“三合一”方案》设计临时排土场位于矿区南侧采空区内,位于工业场地上游,排土场的位置布置不合理。建议《安全设施设计》中重新布置,排土场不应给采矿场、工业场地、居民区造成安全隐患。 6、《“三合一”方案》设计剥离台阶阶段高15m,不合理,设计时应重新予以调整(建议每2个分层合并成一个阶段,阶段高度10m) 7、矿山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辨识》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8、矿山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滑坡)、泥石流、洪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等。 9、矿山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禁止与矿山无关的人进入矿区;安全设施设计后,必须严格按设计布置作业面和开采,严禁越界开采;自然灾害性天气停止室外作业;矿山建(构)筑物边坡的处理必须符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靠风力发电装置边坡应进行加固等。 总体结论:矿山潜在的坍塌(滑坡)、泥石流、触电、火灾、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粉尘、噪声、高、低温等危险、有害因素,落实《“三合一”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对策,风险可控,能达到可接受范围。 矿山落实《“三合一”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对策,能够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